网贷没还被起诉后未去,会面临缺席判决、败诉风险增加、强制执行、个人信用受损等后果。
当网贷没还被起诉却未去时,首先会进行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法院会在被告未参与庭审陈述、辩论等环节的情况下,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进行判决。
败诉风险会显著增加。由于未去参加诉讼,无法向法庭阐述自身的观点、理由以及对原告证据进行质证等。原告提供的证据若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很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欠款以及承担相应的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若败诉后仍不履行判决,网贷平台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例如可能会冻结名下的银行账户,直接划扣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还可能会拍卖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资产。
个人信用也会受损。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仍不还款,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会受到影响等。不良的信用记录还会对未来的就业、商业合作等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当面临网贷起诉时,应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