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公司欠款,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在起诉公司欠款的案件中,立案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这里所说的符合起诉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具体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起诉主体是否适格、被告信息是否明确、诉讼请求是否具体合理、是否有初步的证据支持事实和理由等。如果起诉材料完整、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法院通常会在七日内完成立案程序。
如果起诉材料存在欠缺,比如被告信息不明确、诉讼请求不具体等,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立案的七日期限内。待当事人补充完整符合要求的材料后,法院再继续进行立案审查。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明确的立案期限,但实际的立案时间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