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即便孩子户口在男方,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但存在特殊情况时,抚养权也可能归男方。
在法律规定中,对于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有明确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哺乳期的孩子通常不满两周岁,所以一般情况下,抚养权会判给女方。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乳喂养等因素也使得孩子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抚养权会归男方。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继续由母亲抚养孩子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照顾、教育等抚养义务,而父亲愿意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来判断。
虽然孩子户口在男方,但户口与抚养权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户口只是一种户籍登记信息,而抚养权是关于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照顾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确定抚养权后,户口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迁移等处理。所以,哺乳期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而不是户口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