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伤人致轻伤二级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过失行为只有致人重伤、死亡才构成犯罪。但如果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虽为“失手”但主观上有伤害故意,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对于伤害类犯罪的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需要明确“失手”的含义,通常理解为并非故意要对他人造成伤害,主观上不存在积极追求伤害结果发生的故意心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则是指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而对于过失行为导致他人轻伤二级的情况,并不在这两个罪名的规制范围内,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也就不会面临刑事判刑。
如果所谓的“失手”并非是纯粹的过失,而是在一定情境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伤害他人的故意,只是伤害的程度超出了其预期,导致被害人达到轻伤二级的结果,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事件发生的起因、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力度等。例如,双方发生口角后,一方突然出手推搡另一方,导致对方摔倒受伤达到轻伤二级,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判断推搡行为是否具有伤害的故意。如果是在情绪激动下,为了发泄而实施的具有一定暴力性的推搡,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伤害故意,从而构成故意伤害罪。
即使不构成犯罪,造成他人轻伤二级的行为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因伤害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