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保险公司和公司的赔付方式有所不同。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公司则需承担工伤保险未覆盖部分及特定项目的赔偿责任。
关于保险公司的赔付。如果企业为员工投保了商业性的工伤保险,如雇主责任险等,在认定工伤后,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理赔。通常需要企业或员工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清单、伤残鉴定报告等。保险公司在审核这些材料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和额度进行赔付。例如,对于医疗费用,可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对于因工伤导致的伤残,会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
而公司的赔偿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工伤保险制度下,公司需要承担一些特定的费用。比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这期间员工的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些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
在一些情况下,即使企业缴纳了工伤保险,对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足的部分,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认定工伤后,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赔付是相互补充的,共同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