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不上十级,仍可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医疗费是很重要的一项赔偿内容。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只要是合理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都能够得到报销,保障了职工在受伤后的基本医疗需求。

停工留薪期工资也不容忽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确保了职工在治疗养伤期间,不会因为无法工作而失去收入来源。

护理费方面,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需要按照当地的标准支付护理费,以保障职工在生活不能自理时能得到必要的照顾。

住院伙食补助费也是赔偿的一部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可以减轻职工因工伤住院产生的额外生活成本。

交通费同样会得到相应赔偿。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对于需要到外地就医的职工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即使工伤评不上十级,职工依然能依据相关规定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工伤评不上十级怎么赔(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