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方协议毁约后通常还是应届生。应届生身份主要取决于毕业时间,在毕业当年及规定的择业期内一般都属于应届生范畴,毁约三方协议本身不必然导致应届生身份丧失。

应届生一般分为两种,即当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当年应届毕业生指在自然年毕业的学生,比如2024年6月毕业,在2024年就属于当年应届毕业生。而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部分地区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签了三方协议后毁约,只是违反了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就业的约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但这并不影响其应届生身份的界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单位在招聘时对应届生的定义可能更为严格,会明确要求是未与任何单位签订过三方协议且无社保缴纳记录的毕业生。所以,签了三方毁约后虽然原则上还是应届生,但在具体应聘某些岗位时,要仔细查看招聘要求,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其对应届生身份的界定。

签了三方毁约后还是应届生吗(0)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