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抢劫构成抢劫罪。其量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入户抢劫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教唆犯应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犯罪形态。教唆他人抢劫的行为,被明确认定为抢劫罪。这是因为教唆者通过言语、示意等方式,故意引起他人实施抢劫犯罪的意图,与实行犯共同构成了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关于抢劫罪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一般情况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是抢劫罪的行为特征,只要教唆者教唆他人采用这些方法去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就构成了抢劫罪。
存在一些加重处罚的情形。比如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如果教唆他人实施的抢劫行为符合上述加重情节之一,那么对教唆者和实行犯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就按照主犯来处罚;如果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则按照从犯处罚。如果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到不良影响,所以应当对教唆者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