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被治安拘留,一般会根据不同情形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情节不严重的,通常不会影响取保候审的继续执行,但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能会要求增加保证金数额或者变更保证方式。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配合刑事诉讼的进行。而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

关键在于判断被治安拘留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且违反了上述取保候审规定,比如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了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秩序,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司法机关可以决定取消取保候审,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重新羁押。

若被治安拘留的行为情节较轻,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一般不会取消取保候审。不过,执行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为了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约束,执行机关可能会要求增加保证金数额,或者变更保证方式,比如将保证金保证变更为保证人保证。

取保期间被治安拘留后,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应及时与执行机关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处理。

取保期间被治安拘留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