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时间需根据具体适用程序确定,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通常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会延长。若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且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可能需二次起诉,时间会更久。法院判决离婚后没有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离婚证有同等法律效力。

离婚诉讼中,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例如,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争议较小,只是感情破裂难以继续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可能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就能出判决结果。

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比如涉及复杂的财产分割,像公司股权、多处房产等,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法院需要更多时间去调查、审理和判断,就会适用普通程序,时间也会相应延长。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同意离婚,且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这也意味着整个离婚过程会更漫长。

关于离婚证,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不会发放离婚证。一旦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且判决书生效,或者通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并出具调解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有效法律文件,在办理再婚登记、户口迁移等事项时,可替代离婚证使用。

一方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可有离婚证(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