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没开庭就和解了是否要付律师费和开庭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律师费通常要看委托合同约定,若约定不管案件以何种方式终结都需支付,那即便和解也应支付;若按阶段收费,和解时处于未到开庭阶段,可能只需付已完成阶段费用。而开庭费若指诉讼费,和解后一般减半收取,由双方协商承担。
一、没开庭和解了还要付律师和开庭费吗
没开庭就和解了,关于是否要支付律师费和开庭费,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1、律师费方面
这主要取决于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论案件最终是以判决、调解、和解或者撤诉等任何方式终结,委托人都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那么即使案件在开庭前就达成了和解,委托人也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费。因为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已经为案件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比如收集证据、分析案情、起草法律文书等,这些工作都耗费了律师的时间和精力。
2、开庭费方面
如果这里所说的开庭费指的是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在和解的情况下,诉讼费会减半收取。而这减半后的诉讼费如何承担,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没开庭和解后律师费支付规则
没开庭和解后律师费的支付规则有多种情况。
1、固定收费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律师事务所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标的额大小等因素,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律师费用。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要律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基本的代理义务,即使案件提前和解,委托人也需要支付全额的律师费。例如,律师已经完成了立案、调查取证等工作,虽然案件没有开庭,但律师的前期投入已经完成,此时要求委托人支付约定的律师费是合理的。
2、风险代理收费模式
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约定,在案件胜诉或者实现特定的目标后,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律师费。如果是这种收费模式,并且合同中约定以实际获得的赔偿或者执行到位的金额作为计算律师费的基数,那么在和解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律师费的支付。如果和解获得的利益符合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律师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律师费;反之,如果不符合条件,可能就不需要支付或者只需支付少量的前期费用。
3、按阶段收费模式
有些委托代理合同会将律师的服务分为不同的阶段,如立案阶段、庭审阶段、执行阶段等,并分别约定每个阶段的收费标准。如果案件在开庭前和解,且处于未到开庭阶段,那么委托人可能只需要支付已经完成阶段的律师费用。
三、没开庭和解诉讼费处理方式
没开庭和解后,诉讼费的处理有其特定方式。
1、减半收取原则
如前文所述,根据法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为了鼓励当事人通过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例如,原本案件受理费为10000元,和解后则只需交纳5000元。
2、承担方式协商
减半后的诉讼费由谁来承担,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一般来说,在和解协议中会对诉讼费的承担问题作出明确的约定。比如双方可以约定由被告承担全部的诉讼费,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式。
3、司法实践考量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和解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诉讼费的承担。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纠纷中存在明显的过错,法院可能会倾向于让其承担较多的诉讼费。
综上所述,没开庭和解后律师费和开庭费(诉讼费)的支付问题较为复杂,关键在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律师服务质量争议、诉讼费退费流程等相关问题。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