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赌博场所罪即开设赌场罪,构成该罪的情节包括:客观上为赌博提供场地、用具等条件并组织赌博活动;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如以营利为目的开设棋牌室,通过收取场地费、抽成等方式获利,或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此外,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等情形也会按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一、什么情节构成提供赌博场所罪

提供赌博场所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表述是开设赌场罪。从法律规定来看,构成该罪需满足一定情节。

1、客观方面

行为人要实施了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比如开设专门的棋牌室,表面上是正常的休闲娱乐场所,但实际上长期为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提供场地和用具,并且对赌博活动进行一定的组织和管理。

2、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具有营利目的。这种营利不一定是直接的金钱获利,比如通过收取场地费、抽成等方式获取利益。例如,在一些地下赌场,组织者会从每一局的赌资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自己的收入,这就体现了营利目的。

3、特殊情形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也构成开设赌场罪。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情形。

什么情节构成提供赌博场所罪(0)

二、提供赌博场所罪的立案标准情节

关于提供赌博场所罪的立案标准情节,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组织人数及获利情况

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或者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都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2、开设赌场的规模

开设赌场吸引众多人员参与赌博,对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例如,一些大型的地下赌场,每天有大量人员进出参与赌博,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风气和治安秩序,这种情况也会被认定符合立案标准。

3、持续时间

长期持续地为赌博提供场所,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赌博窝点。比如一个场所连续几个月甚至几年都在进行赌博活动,组织者从中持续获利,这种持续性的行为也会被纳入立案考量范围。

三、哪些行为属于提供赌博场所罪的严重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属于提供赌博场所罪的严重情节,这些情节会导致更严厉的处罚。

1、涉及金额巨大

当开设赌场涉及的赌资数额特别巨大时,属于严重情节。例如,赌资累计达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表明赌博活动的规模大、影响恶劣,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2、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赌博活动,不仅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法律精神。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容易受到不良影响,这种行为会被认定为严重情节。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由于开设赌场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导致参赌人员家庭破裂、引发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等。例如,因赌博引发了打架斗殴、抢劫等犯罪行为,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这也属于严重情节。

综上所述,提供赌博场所罪的认定涉及多个情节方面,包括构成要件、立案标准以及严重情节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远离赌博活动,同时也要警惕为赌博提供场所的行为。如果你对赌博相关的法律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判定赌博活动的组织者、为赌博提供场所一定构成犯罪吗等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解答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