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雇佣人员受伤时,发包人是否担责需依据具体情况。若发包人存在选任、指示过错,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等。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对其雇佣人员的安全负责,但发包人过错致人员受伤时,就需承担对应法律后果。

一、承包人雇佣人员受伤发包人担责有何法律依据

当承包人雇佣人员受伤时,发包人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担责,若存在法定情形,发包人需承担责任,其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过错责任方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承包关系中,如果发包人存在选任过错,比如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人,而承包人雇佣人员在作业中受伤,发包人就要因选任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2、安全保障义务方面

虽然承包人对其雇佣人员有直接的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但发包人对施工现场也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义务。如果发包人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承包人雇佣人员受伤,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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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包人雇佣人员受伤发包人担责的情形有哪些

在实践中,发包人担责存在多种情形。

1、选任不当

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例如,建筑工程要求承包人具备特定的建筑资质证书,发包人却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该资质的个人或单位。此时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发包人就因选任不当要承担责任。因为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可能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能力,增加了人员受伤的风险。

2、指示错误

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作进行了错误的指示。比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环境下作业,或者要求承包人采用不安全的施工方法等。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错误指示安排雇佣人员工作,导致人员受伤,发包人要为其错误指示承担责任。

3、安全管理缺失

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例如,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者没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和处理。承包人雇佣人员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受伤,发包人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承包人雇佣人员受伤发包人担责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如果发包人需要对承包人雇佣人员受伤担责,赔偿范围有明确规定。

1、医疗费

包括受伤人员因治疗伤病而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这些费用必须是合理且必要的,要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

2、误工费

根据受伤人员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则按照受伤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伤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

如果受伤人员需要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残疾赔偿金等

如果人员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综上所述,承包人雇佣人员受伤时,发包人在特定情形下需担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担责情形包括选任不当、指示错误等,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多个方面。那么,发包人承担责任后是否可以向承包人追偿呢?不同地区对于发包人担责的具体判定标准是否有差异呢?如果您有这些或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