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承担需依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在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第三人过错等情形下责任承担会有变化。对于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损害,责任承担也有特殊规定。还涉及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以及遗弃、逃逸动物在特定期间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一、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承担,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了他人损害,就需要承担责任。
1、免责或减轻责任情形
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受害人故意去挑衅动物,导致被动物咬伤,这种情况下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可以减轻责任甚至不承担责任。
2、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比如,饲养人遛狗时未牵绳,狗咬伤路人,饲养人要承担责任,若路人有故意招惹狗的行为,饲养人可适当减轻责任。
3、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类动物具有高度危险性,法律对饲养人或管理人课以更严格的责任,不存在免责事由。

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第三人过错的责任承担
当存在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动物损害他人时,责任承担有其特殊规则。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1、向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例如,甲故意激怒乙饲养的狗,狗将丙咬伤,丙既可以要求乙赔偿,乙赔偿后可以向甲追偿。这是为了充分保护被侵权人的权益,使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2、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是导致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责任划分的意义
这种责任承担方式既保障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让真正的过错方承担最终责任,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动物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承担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一种过错推定责任。
1、过错推定原则
法律先推定动物园存在过错,若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比如在动物的饲养环境、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围栏高度、坚固程度符合规定,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等。
2、管理职责的内容
动物园的管理职责包括对动物的日常饲养、健康管理、场馆设施维护等多个方面。只有全面履行这些职责,才能避免因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而承担责任。
3、保障游客安全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立法目的是督促动物园加强管理,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如果动物园未能尽到管理职责,导致游客被动物伤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承担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多种情形和不同的责任主体。除了上述讨论的内容,还可能存在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等问题。如果您在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