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民事赔偿责任划分需依据不同情况确定。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由其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承担未履行义务的侵权责任。
一、高空坠物民事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高空坠物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1、明确具体侵权人
如果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例如,某居民从自家窗户扔下一个花盆,砸伤了路过的行人,该居民作为直接侵权人,需要对行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进行赔偿。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当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比如在一个居民楼发生高空坠物事件,无法确定是哪一户扔的物品,那么该楼所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住户都要承担补偿责任,但如果某住户能证明事发时家中无人或者没有物品可能坠落等情况,就可以免除责任。
3、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的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例如,物业没有在小区内设置警示标识,也没有对建筑物的外墙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高空坠物伤人,物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高空坠物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的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高空坠物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会有所不同。
1、不可抗力因素
如果高空坠物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如地震、狂风等自然灾害,使得建筑物上的物品坠落伤人,在这种情况下,责任的划分会相对复杂。一般来说,如果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如对建筑物进行了加固等措施,但仍然无法避免物品坠落,那么他们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不过,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公平原则等进行判定。
2、儿童导致的高空坠物
如果是儿童从高空扔下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例如,一个小孩在自家阳台玩耍时扔下玩具砸伤路人,小孩的监护人需要对路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3、公共设施坠落
如果是公共设施如路灯、广告牌等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公共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某路段的路灯因年久失修坠落砸伤行人,路灯的管理部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高空坠物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的举证责任
在高空坠物民事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对于责任划分至关重要。
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受害人需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损害是由高空坠物造成的。例如,受害人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证明自己受伤的事实,同时要证明受伤是因为高空坠落的物品所致,如现场的照片、证人证言等。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举证责任
当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他们可以通过提供证据,如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证明家中无人,或者提供物品的存放情况等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
3、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的举证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需要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例如,物业要提供对建筑物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的记录、设置警示标识的照片等证据,以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义务。如果不能证明,就需要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高空坠物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涉及多种情况,包括确定具体侵权人、特殊情况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其他复杂的问题,如多个责任人之间的责任分担比例如何确定、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等。如果您在高空坠物民事赔偿责任划分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