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犯时,生产商通常是需要担责的。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生产商作为产品的制造者,若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专利产品,就构成了直接侵权。不过,若生产商能证明其产品有合法来源等法定免责情形,则可能无需担责。以下将详细探讨专利被侵犯时生产商的责任问题。
一、专利被侵犯生产商是否也担责
一般情况下,专利被侵犯时生产商是要担责的。专利具有排他性,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
1、直接侵权责任
生产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就构成了对专利权的直接侵犯。比如,甲公司拥有一项新型电子产品的专利,乙生产商在未获得甲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该电子产品并进行销售,乙生产商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赔偿责任
一旦被认定侵权,生产商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法定免责情形
但如果生产商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即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需停止侵权行为。

二、专利被侵犯生产商担责的判定标准
判定专利被侵犯时生产商是否担责有一定的标准。
1、是否有侵权行为
要判断生产商是否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即是否制造了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产品。这需要对专利权利要求书和生产商的产品进行详细比对。例如,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明确了产品的特定技术特征,而生产商的产品具备了这些特征,就可能构成侵权。
2、主观过错
虽然在专利侵权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有一定适用,但主观过错仍有重要意义。如果生产商明知是他人的专利产品却故意生产,其主观恶意明显,可能承担更重的责任。而如果是因疏忽等原因导致侵权,责任认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3、损害后果与因果关系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益受到了损害,并且这种损害与生产商的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由于生产商的侵权产品大量销售,导致专利权人的产品市场份额下降,利润减少,就存在因果关系。
三、专利被侵犯生产商担责的赔偿范围
当专利被侵犯且生产商担责时,赔偿范围有明确规定。
1、直接损失赔偿
包括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产品销售利润的减少。例如,因为生产商的侵权产品进入市场,导致专利权人原本的产品销量下降,由此造成的利润损失,生产商需要进行赔偿。
2、间接损失赔偿
还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等。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行为后,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进行调查和诉讼,这些费用也应由侵权的生产商承担。
3、法定赔偿
在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综上所述,专利被侵犯时生产商通常要担责,但存在法定免责情形。判定生产商担责有一定标准,赔偿范围也有明确规定。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多个生产商共同侵权、生产商与销售商责任划分等更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如果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咨询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