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体要件、行为要件、损害结果要件以及因果关系要件。主体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行为需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要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结果;且损害结果与违法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了解这些要件有助于准确判断行政赔偿责任。
一、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判定行政机关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
1、主体要件
行政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只有这些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造成的损害,才可能引发行政赔偿。例如,公安机关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违法使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受伤,此时公安机关作为主体就可能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2、行为要件
必须是行政主体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这里的违法包括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包括违反法定程序等。比如,行政机关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对企业进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就属于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3、损害结果要件
必须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结果。这种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如限制人身自由、伤害身体等;财产损害如财产的毁损、灭失等。例如,行政机关错误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遭受经济损失,这就是财产损害。
4、因果关系要件
损害结果与违法行政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是由违法行政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损害结果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如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等,行政机关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责任主体要件的具体范围
行政赔偿责任主体要件的具体范围明确了哪些主体可能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是典型的行政赔偿责任主体。它们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若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某地方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导致被征收人权益受损,该政府就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其行为代表行政机关。若其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行政机关需先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比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故意刁难纳税人,导致纳税人遭受经济损失,税务机关先赔偿后可向该工作人员追偿。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些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时,若违法造成损害,也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例如,卫生防疫站被授权进行卫生检查,若其违法检查导致企业受损,就需承担赔偿责任。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职权时,若违法造成损害,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某街道办事处委托某保安公司进行治安巡逻,保安公司在巡逻过程中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街道办事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行政赔偿责任因果关系要件的判断标准
行政赔偿责任因果关系要件的判断标准对于确定行政机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至关重要。
1、直接因果关系标准
损害结果必须是由违法行政行为直接导致的。即违法行政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直接原因,没有其他中间环节或因素的介入。例如,行政机关违法拆除公民房屋,房屋被拆除的损害结果与违法拆除行为之间就是直接因果关系。
2、相当因果关系标准
只要违法行政行为在一般情况下能够引起损害结果的发生,就认为存在因果关系。即使存在其他因素的介入,但违法行政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重要原因,也认定有因果关系。比如,行政机关违法吊销企业许可证,企业因无法经营而倒闭,但期间可能有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但违法吊销许可证是导致企业倒闭的重要原因,就认定存在因果关系。
3、排除受害人自身过错因素
如果损害结果部分是由受害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应排除这部分因素对因果关系的影响。例如,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违法,但受害人也有故意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导致损害结果扩大,在判断因果关系时应考虑受害人自身过错的影响。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涵盖主体、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等方面,明确这些要件对于准确认定行政赔偿责任至关重要。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界定、赔偿程序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行政赔偿方面遇到疑问,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