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通常指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行为,但存在一些不处罚的情形。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为是犯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司法机关不再追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这些情形依据法律规定,可使行为人不被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一、危险驾驶罪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存在一些不处罚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例如,在醉酒驾驶的情况下,如果驾驶人只是刚启动车辆,还未驶出多远就主动停车,且未对公共安全造成实际威胁,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从而不构成犯罪,不予刑事处罚。
2、超过追诉时效期限
《刑法》规定了追诉时效制度。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拘役,其追诉时效为五年。如果犯罪行为发生后,经过了五年都没有被发现和追诉,司法机关将不再对其进行追诉。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如果犯罪人因特赦令而被免除刑罚,那么对于危险驾驶罪也不再进行处罚。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程序将终止,不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情节显著轻微不处罚的具体案例
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危险驾驶罪因情节显著轻微而不处罚的案例。这些案例能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相关情形。
1、短距离挪车案例
某地一位车主在停车场内,因车位紧张,在醉酒状态下短距离挪动车辆,目的仅仅是为了调整车位。其挪动距离较短,且停车场内人员和车辆较少,未对公共安全造成实际危害。最终,法院认定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不予刑事处罚。
2、紧急送医案例
有驾驶人在家人突发疾病,情况紧急且无法及时找到其他交通工具的情况下,醉酒驾驶车辆送家人去医院。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的主观恶性较小,且其行为是为了救助他人生命。如果该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进行刑事处罚。
3、证据不足案例
在一些案件中,由于证据收集存在问题,无法充分证明驾驶人构成危险驾驶罪。例如,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程序不规范,导致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质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不认定驾驶人构成危险驾驶罪,从而不予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超过追诉时效不处罚的法律依据
危险驾驶罪超过追诉时效不处罚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1、《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危险驾驶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拘役,而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属于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形,因此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2、追诉时效的计算
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危险驾驶罪中,如果犯罪行为是一次性的,那么从其实施危险驾驶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时效。
3、设立追诉时效的意义
设立追诉时效制度,一方面是为了督促司法机关及时行使职权,提高司法效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体现刑罚的目的,对于经过一定时间后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人,不再进行追诉,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存在多种不处罚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这些情形在司法实践中都有其具体的适用条件和案例。那么,对于危险驾驶罪不处罚后,是否会有其他行政方面的处理?在不同地区,对于危险驾驶罪情节显著轻微的认定标准是否存在差异?如果您还有这些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