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将财产给小孩,并非严格意义的财产分配,因为财产分配是在夫妻双方间进行。若夫妻协商一致,可将共同财产赠与小孩,没有争议的话按约定处理;若涉及房产等需办理过户手续。若有一方反悔,一般动产交付后不能随意撤销,不动产过户后也不能随意撤销,但符合法定情形除外。
首先要明确,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是在夫妻双方之间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将财产给小孩,本质上是夫妻双方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一种赠与。
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把财产给小孩时,这是基于双方的自愿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遵守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将财产转移给小孩。例如,对于一些动产,像家具、电器等,直接交付给小孩使用即可完成赠与;对于存款,可以通过转账的方式将相应款项转到小孩名下的账户。
如果涉及不动产,比如房屋,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只有完成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转移到小孩名下。在办理过户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协议等,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对于动产,一旦完成交付,赠与行为通常就不可撤销。因为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交付后赠与人一般不能再要回。对于不动产,在办理过户登记后,所有权也已转移,原则上赠与人也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离婚后将财产给小孩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