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被吊销驾驶证后,不能直接恢复,需要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满三年后,重新申请考取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这就意味着,毒驾导致驾驶证被吊销后,必须满足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满三年这个条件。
要完成戒毒相关流程。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等措施,在戒毒所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努力戒除毒瘾。
等待三年期限。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之日起开始计算,满三年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的禁毒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开具相关的戒毒证明。公安机关会通过调查、检测等方式,确认当事人确实已经戒除毒瘾,符合相关条件后,会为其出具证明。
重新申请考取驾驶证。拿到戒毒证明后,就可以像初次申领驾驶证一样,到驾校报名,依次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以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只有所有科目都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整个过程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已经彻底戒除毒瘾,以保障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