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起诉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然后经过立案、调解、审理、判决等手续和流程。

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决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以下是具体的手续和流程。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下落不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准备诉讼材料:主要是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等内容。同时,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例如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报警记录等)、财产证明(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子女出生证明等。

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管辖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可能是在开庭前由法官主持,也可能在开庭过程中进行。如果调解成功,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审理与判决:若调解不成,案件将进入审理阶段。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需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一审判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可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整个单方起诉离婚的过程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单方起诉离婚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