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离婚时房产分配需分多种情况。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男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女方可获补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先协商分配,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离婚时的分配问题,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

当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产大概率会判给男方,但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男方需要对女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首付 30 万买了一套价值 100 万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30 万,离婚时房子增值到 150 万,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就需要计算出来给予女方相应补偿。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配该房产。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姻持续时间、子女抚养情况等因素。若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或者男方存在过错行为,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女方。

如果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就该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分配。所以,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离婚时的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配(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