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类型,国家赔偿包含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等,二者在范围、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等方面存在区别。

从概念范围来讲,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涵盖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等。而行政赔偿仅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赔偿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等侵犯人身权以及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范围则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等侵犯人身权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侵犯财产权的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有别。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是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例如,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造成损害,该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是赔偿义务机关。而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可能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等。如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程序也不一样。行政赔偿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则要求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等。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在于(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