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贷款买的房子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若之后再婚,该房产仍为其个人婚前财产。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判断财产归属主要看财产取得的时间节点。离婚后购买的房产,由于此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该房产的购买行为是个人行为,所以此房产在购买时就属于购房人的个人财产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再婚之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该房屋的贷款。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个人房产的房贷时,这部分偿还的房贷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月从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偿还房贷,这部分资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

对于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处理。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在离婚时,法院通常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来说,会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如果想要明确房产的归属以及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对该房产的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协议内容可以包括是否将该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这种书面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后贷款买的房子又再婚怎么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