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被判处拘役,一般在判决书生效后执行。一审判决在过了上诉期后生效,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生效后会在较短时间内将罪犯送交拘役所等执行场所执行。
需要明确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并不影响后续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后,经过法院审理被判处拘役,执行时间与判决的生效时间密切相关。
对于一审判决而言,并非作出就立即生效。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在这十天的上诉期内,判决处于未生效状态。如果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抗诉,那么上诉期满后判决就生效。一旦判决生效,法院会在较短时间内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等执行机关,由执行机关将罪犯送交拘役所等执行场所执行拘役刑罚。
而二审判决则不同,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作出即生效。判决生效后,同样会迅速按照程序将罪犯交付执行拘役。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机关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一般会尽快安排将罪犯送往执行场所。不过,实际执行的时间可能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执行场所的容纳情况、工作安排等,但总体来说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及时执行。如果罪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