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保候审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审核、执行三个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提出申请,相关机关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同意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上海,取保候审有着明确的流程。申请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这是因为这些主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系密切,能够更好地了解其情况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例如,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外出就医治疗,可在申请书中附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审核阶段。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一般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办案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而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以确保能够起到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规定的作用。

执行阶段。一旦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就会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布取保候审决定,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同时,执行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督,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上海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