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宣判时间需根据适用程序来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有特殊情况,审理期限还可能延长。

诉讼离婚中,即便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也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之分。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如果诉讼离婚案件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法院会采用该程序进行审理。按照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从法院受理案件开始计算,一般三个月内就会宣判。这是因为简易程序在程序上相对简化,能够加快案件的处理速度。

普通程序则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当离婚案件存在一些复杂情况,如涉及财产分割争议较大、子女抚养权问题存在较大分歧等,法院通常会适用普通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实际操作中,宣判时间还可能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排期情况、证据收集和审查的难度等。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出现需要鉴定、评估等情况,这些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这也可能导致宣判时间相应延长。所以,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具体的宣判时间还是要以实际的案件审理情况为准。

诉讼离婚都同意离婚多久可以宣判出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应当及时裁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