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摔伤后起诉赔偿,需先收集相关证据,书写符合规范的起诉状,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后续按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要明确起诉的前提是商场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若商场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导致摔伤,商场就可能需担责。

收集证据是关键环节。证据包括现场的照片、视频,能直观反映摔倒的地点、环境状况,比如地面是否有水渍、有无障碍物等;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发票等,用以证明受伤情况和治疗花费;还可以收集证人证言,目睹摔倒过程的人的陈述有助于还原事实。

接着是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商场的基本信息,如商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诉讼请求,即要求商场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常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在商场摔伤的经过和商场存在过错的情况。

然后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而言,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即商场所在地的法院通常有管辖权,可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之后,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提交给法院。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予以立案,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立案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庭审过程中,要清晰、准确地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积极回应商场的抗辩观点。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商场摔伤了怎么起诉赔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