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财产另案处理时,离婚所需时间取决于离婚案件本身的审理进程,与财产另案处理关系不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
在诉讼离婚中,如果选择将财产问题另案处理,那么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主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
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法院会采用该程序进行审理。简易程序的审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意味着在顺利的情况下,三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离婚案件的审理并作出判决,从而解除婚姻关系。
普通程序。当离婚案件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时,就会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的审限相对较长,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普通程序下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可能会超过六个月,甚至更长,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另案处理只是将财产分割问题从离婚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审理,并不影响离婚案件本身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推进。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