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认责后对方不赔钱,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申请交警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交警认责后对方却不赔钱时,以下是几种可行的解决途径。首先是自行协商,双方可以再次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该方式比较灵活,能节省时间和精力,成本低,气氛也相对友好,有助于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如果能自行达成一致,那么赔偿问题就能快速得到解决。
若自行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可以申请交警调解。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合理的赔偿调解方案。当事人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不过,这种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对方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仍不履行,还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还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调解具有中立性和公正性。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该调解协议就具有强制执行力。
最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较为有效的途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等,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赔钱,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