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则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相关程序批准可延长。不过,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关键在于是否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所以,从程序时间上看,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正常情况下普通程序最长可能九个月左右出结果,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会有结果。

二、判决离婚的关键因素虽然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仍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若存在一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但如果没有这些法定情形,且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三、可能出现的实际情况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如果第二次起诉距离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时间间隔较长、双方在此期间矛盾进一步激化等,法院综合各种因素考量,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能性会增加。要是此次诉讼中出现了新的证据、事实来支持离婚诉求,也会影响法院的判决时间和结果。

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多久能判离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