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不赔偿,劳动者可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之后,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劳动者可依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单位沟通赔偿金额和方式等。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要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确保自己应得的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