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发生工伤,赔偿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承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赔偿流程通常为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例如,某建筑公司将部分工程外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在施工中受伤,此时建筑公司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对于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医疗待遇方面,包含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赔偿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则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外包发生工伤怎么赔偿(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