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单位工伤工资应按照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发放,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一、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明确了外包单位在员工工伤期间工资发放的基本准则。
二、工资发放标准所谓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例如,如果员工在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外包单位就应每月支付5000元。
三、停工留薪期时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比如,员工因工伤导致腿部骨折,一般的恢复时间可能在几个月到一年不等,在这段停工治疗期间就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四、特殊情况处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外包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工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外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