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患病仍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若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协议离婚;若无法达成一致,患病方或另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是一种和平、便捷的离婚方式。在一方患病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如财产分割、债务处理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次,若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如果患病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同时,考虑到患病方的特殊情况,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照顾。
如果是另一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虽然法律并没有禁止在一方患病时离婚,但从人道主义和公平的角度出发,法院会对患病方的生活、医疗等问题进行妥善处理。例如,可能会判决另一方给予患病方一定的经济帮助,以保障患病方在离婚后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总之,离婚时一方患病的情况较为复杂,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