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没办房产证且女方交的全款,办理较为复杂,通常要先明确房屋归属,若为女方个人财产且无争议,女方可自行办理;若涉及分割则要协商或诉讼确定后依据结果办理。
要明确房屋的性质,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该房屋是女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即便在婚后还未办理房产证,一般也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对于房屋归属没有争议,离婚时可不涉及该房屋的分割问题,女方可以凭借购房的相关凭证,如购房合同、付款发票等材料,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
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后购买,即便全部款项由女方支付,若无特殊约定,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能够就房屋的归属达成一致协议,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等相关内容。之后,女方可依据该协议以及购房的各项材料去办理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男方配合签字确认等手续。
若双方无法就房屋归属协商一致,则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购房资金来源、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来判定房屋的归属及分割方式。如果法院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可凭借生效的判决书及购房材料等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登记机构会依据判决书为女方办理产权登记。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各种购房书面材料,以确保办理房产证的顺利进行。若遇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特殊证明材料等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相关专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