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中,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配偶是与职工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在家庭关系中,配偶与职工共同生活,相互扶持,对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较为了解。当职工遭遇工伤事故时,配偶出于对另一方的关心和责任,有权代表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父母与子女有着深厚的血缘或抚养关系,他们对子女的健康和权益十分关注。当子女因工作受伤时,父母有权利也有义务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帮助子女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在成年后,对父母有赡养和照顾的义务,同时也关心父母的工作安全。当父母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子女可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维护父母的合法权益。
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一些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照顾、扶持,当其中一人遭遇工伤时,其他兄弟姐妹可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是近亲属的范畴。在家庭结构中,他们与职工有着密切的亲属关系,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这些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也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