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受工伤,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用工单位存在过错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这意味着,在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上,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的责任主体。因为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关于用工单位的责任,如果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安排、劳动保护等方面存在过错,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那么用工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等。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主要的工伤保险责任仍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用工单位要根据其过错程度,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补偿或者直接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在实际处理中,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后,首先要及时进行救治,并由劳务派遣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责任承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总之,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无论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都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劳务派遣工受工伤谁负责(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