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继承遗产的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涵盖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受遗赠人则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定继承人是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遗产的人。在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优先继承的权利。配偶指的是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当被继承人死亡且未留遗嘱时,其配偶、子女、父母通常会首先参与遗产分配。
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丧失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也是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被继承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此外,在特定情况下,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也能继承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