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维持原判的,生效判决是二审作出的维持原判的判决。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二审程序是重要的救济程序。当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当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会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或判决。

从法律效力角度来看,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这意味着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在法定上诉、抗诉期限内,如果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那么一审判决在上诉、抗诉期满后生效。而一旦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作出的维持原判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此时,一审判决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直至二审作出最终结论。二审维持原判后,二审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实际上是借助二审判决的效力得以执行,真正具有确定力和执行力的是二审判决。

从实际执行层面分析,对于二审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执行机关是依据二审的生效判决来开展具体的执行工作。比如在涉及罪犯服刑的案件中,监狱等执行机关是根据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对罪犯收监执行刑罚。这也充分表明了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才是具有实际执行效力的生效判决。所以,刑事案件二审维持原判时,生效判决是二审作出的维持原判的判决。

刑事案件二审维持原判生效判决是哪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