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贩毒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量刑时会从重处罚。具体量刑要根据毒品的种类、数量、犯罪情节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我国,对于毒品犯罪相关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次贩毒构成再犯,这表明犯罪人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因此在法律处断上会体现出更严厉的态度。
毒品的种类是量刑的关键因素之一。不同种类的毒品,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成瘾性有所不同,法律对其定罪量刑的标准也不一样。例如,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属于危害较为严重的毒品类型。
其次,毒品的数量对量刑起着决定性作用。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如果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犯罪情节也会影响量刑。比如是否是在戒毒场所、学校等特殊区域贩毒,是否利用未成年人贩毒,是否有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等情节。这些情节恶劣的情况,都会导致量刑加重。而第二次贩毒作为再犯,在上述量刑幅度内,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从重处罚,以体现法律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和对再次实施毒品犯罪行为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