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孩子抚养费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则参照当年总收入等确定,同时会考虑特殊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在离婚诉讼中,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是一个重要问题。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该解释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一方,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通常包括工资、奖金等固定性收入。例如,一方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那么一个子女的抚养费可能在2000 - 3000元左右。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父母一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从事个体经营的,就需要根据其全年的经营收入情况来综合判断。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如果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况,可能会适当提高抚养费比例;如果父母一方存在经济困难等情况,也可能适当降低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于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同时,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实际的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全面审查各种因素,以确保判决的抚养费数额既能满足孩子的实际生活、教育、医疗等需要,又能考虑到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