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法律关系和解除合同存在明显区别。解除法律关系范围更广,涵盖各种法律关系,解除合同仅针对合同这一特定法律行为产生的关系;二者解除的依据和方式也有不同。

从概念范围上看。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律关系,还涉及物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等多种类型。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解除合同仅仅是针对合同这一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终止。例如,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这形成了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若要结束这一关系就是解除合同;但如果甲在出租房屋时还涉及与邻居因房屋使用产生的相邻权法律关系,解除这种相邻权法律关系就属于解除更广泛意义上的法律关系。

其次,就解除的依据而言。合同的解除通常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如《民法典》规定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解除法律关系的依据更为多样,不同的法律关系有不同的解除规则。比如物权法律关系中,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所有权人将物权转移给他人时,原有的物权法律关系就解除了,其依据是物权变动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后,在解除方式上。合同解除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权来解除。而解除法律关系的方式则因法律关系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在人身权法律关系中,一般不能像合同那样随意解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总之,解除法律关系和解除合同在概念、依据和方式等方面都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

解除法律关系与解除合同的区别在于(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