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借给朋友贷款,通常在法律层面由身份证所有者还钱,但如果能证明是朋友实际使用款项且贷款机构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况,可能由朋友承担还款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重要证明。当把身份证借给朋友用于贷款时,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确认贷款事宜的一般是身份证所有者。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贷款机构与身份证所有者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贷款机构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后,有权要求在合同上签字的身份证所有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所以,如果朋友不还钱或者逾期还款,贷款机构首先会向身份证所有者追讨欠款,并且可能影响身份证所有者的个人征信,导致其在未来的信贷、就业、出行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然而,若能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笔贷款实际是朋友使用,也有使朋友承担还款责任的可能。例如,存在明确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或者其他书面协议等,证明朋友承诺会承担还款责任,且贷款资金直接进入了朋友的账户并有记录。同时,如果贷款过程中贷款机构存在违规操作,比如没有严格审核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和还款能力等情况,身份证所有者可以通过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请求判定该贷款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但这种情况的举证较为困难,需要充分且有效的证据来支持。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切勿将身份证随意借给他人用于贷款等重要事务。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应及时与朋友沟通,要求其按时还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