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儿女不赡养老人时,老人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可先尝试与儿女沟通协商,也可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调解无果,老人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女履行赡养义务。若儿女拒绝执行生效判决,老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儿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当发现儿女不赡养老人时,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是沟通协商,老人与儿女之间存在亲情纽带,通过心平气和的沟通,向儿女说明自身的生活状况和需求,让儿女认识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方式有助于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若沟通协商无法解决问题,老人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比如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老人所在单位或者儿女所在单位反映情况,这些组织会安排人员了解情况,从中调解,促使儿女履行赡养义务。
若协商和调解都没有效果,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老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自己生活困难的证明、儿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要求儿女支付赡养费、提供生活照料等。如果儿女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儿女的财产等措施。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儿女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