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诈骗电话应立即挂断,避免与其过多交流;记录相关信息如电话号码、通话大致内容等;向相关部门举报,可拨打反诈专线96110等;同时提高自身防骗意识,不轻易相信电话中的内容。
在日常生活中,诈骗电话时有发生,当遇到诈骗电话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果断挂断电话。诈骗分子往往会利用各种话术诱导接听者,一旦陷入他们的交流陷阱,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泄露个人信息或遭受财产损失。所以,一旦察觉到电话有诈骗嫌疑,不要犹豫,马上结束通话。
其次,要尽可能记录下与诈骗电话相关的信息。这包括电话号码、通话的大致时间、诈骗分子提及的关键内容等。这些信息对于后续的举报和警方的调查工作非常重要。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使用手机的录音功能对通话进行录音,但要注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然后,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反诈专线96110,向警方详细描述诈骗电话的情况。此外,也可以通过当地的公安部门官方网站、APP等渠道进行举报。举报不仅可以帮助自己避免再次受到类似诈骗电话的骚扰,还能为打击诈骗犯罪提供有力线索,保护更多人的财产安全。
另外,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至关重要。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和特点,如冒充公检法人员、网络刷单返利、贷款诈骗等。不轻易相信电话中涉及到的高额回报、紧急资金转账等内容。同时,对于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二维码等要保持警惕,不要随意点击或扫描。
最后,要提醒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分享自己遇到诈骗电话的经历和防骗知识,共同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诈骗的良好氛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