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后多久可以鉴定没有明确统一的时间规定,一般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职工需要先完成工伤认定,之后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伤残鉴定。在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等。

当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只有在材料完整的情况下,才会组织鉴定。

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过,实际情况中,由于鉴定工作的复杂程度不同,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对于一些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情况,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也就是说,最长可能需要90日才能得出鉴定结论。

此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作出鉴定结论后,会及时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伤残鉴申请后多久可以鉴定(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