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信息变更所需证件和材料因变更类型不同而有差异,一般包括身份证件、房产证,此外可能还需合同、公证书等。
房产信息变更涵盖多种情形,不同情况所需的证件和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
若因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而要变更房产信息,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是更名,可能还需要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若身份证号码变更,需有相关部门的变更证明文件。同时,必须携带原房产证。
二、房产买卖变更
当进行房产买卖导致房产信息变更时,买卖双方都要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卖方需提供房产证原件,而买方则要准备购房合同。此外,可能还需要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以证明交易过程中的税费已缴纳。
三、房产继承变更
对于房产继承变更,继承人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证实继承关系的发生。还要有遗嘱(若有)或法定继承公证书,以此确定继承人的合法身份和继承份额。继承人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原房产证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
四、房产赠与变更
在房产赠与变更的情况下,赠与人和受赠人都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赠与合同是关键材料,它明确了赠与的意愿和相关条款。同时,还需要原房产证。有的地方可能还要求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这时就需要提供公证书。
总之,在办理房产信息变更时,务必提前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应的证件和材料,以确保变更手续能够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