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房产证的房产分割较为复杂,通常不能直接进行产权分割,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有争议的可另行向法院起诉。
需要明确无房产证的原因。实践中,无房产证可能是因为房屋是小产权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或者存在产权纠纷等情况。不同原因导致的无房产证,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对于小产权房,由于其本身不具备合法的产权基础,无法在法律上进行产权分割。法院通常不会对小产权房的所有权进行判决,但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的居住、使用等权益进行处理。例如,考虑双方的实际居住需求、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判决由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并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办理完毕房产证后,双方若对房屋分割仍有争议,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产权分割。
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例如房屋涉及第三人的权益,或者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离婚时也无法直接进行分割。需要先解决产权纠纷,待产权明确后再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时无房产证的房屋分割不能简单处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遵循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