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不均,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般应按照协议履行;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在协议离婚中,财产分配是重要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通常就需要按照协议来分配财产。
然而,如果一方认为财产分配不均,需要看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了财产分配协议,那么受欺诈、胁迫的一方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诉讼过程中,主张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例如,要提供相关的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对方在签订协议时实施了欺诈或胁迫行为。
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仅仅是因为事后觉得财产分配不合理而反悔,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变更或撤销协议的请求。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谨慎考虑,确保协议内容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对财产分配有疑问或者不确定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